湖南高院女副庭长被女同乡杀害 女同乡打官司请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应聘小区保洁报复 湖南高院回应: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1月12日,一张在截图在网上传播,内容显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当日早上遇害。
当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与犯罪嫌疑人向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疑凶应聘小区保洁员
上班5天摸清情况行凶
有知情人透露,行凶的女子是周春梅的初中同学加闺蜜,两人也是湘潭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因凶手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在纠纷中其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公安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行凶的女子因此而不服而打官司,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直到要求再审。为赢官司,凶手找周春梅要求帮忙,周春梅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不给她帮忙,凶手因此而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据透露,行凶者化妆成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周某某家的情况,于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作案。
所办案件全部为优秀
且无一超审限
根据履历内容显示,周春梅于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据湖南高院官方账号介绍,周春梅系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中国审判》杂志此前曾报道其从业经历:2000年,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读研成绩优异。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她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对于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令当事人信服,周春梅曾分享她的32字诀: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
据了解,周春梅还曾与其他法官募集善款资助福利院儿童、困难学生及患病儿童。兼任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委员期间,她为全院女干警争取正当权益,尽心为广大妇女干警做好服务。
湖南高院回应: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
1月12日晚8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
文章称,周春梅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
周春梅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文章称,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华商报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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