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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方可点菜”岂止于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济南日报 2021-01-07 11:29 大字

黎青 作

□史洪举

“扫码—关注商家公众号—同意获取用户位置信息—点餐”似乎已经成了餐厅吃饭的四步骤,看似简化了点餐程序,实际为消费者带来困扰,老年人不会扫码怎么办?对此,南京市消协回应,消费者可以拒绝扫码点餐,餐厅要方便各个年龄段的消费者。(1月6日《扬子晚报》)

手机支付和扫码虽已成为很多消费场景中的标配,但作为经营者,将扫码设置为消费的门槛,显然于法无据,不仅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更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等。对此,不仅消费者有权说不,监管部门更应采取措施予以规制。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而选择支付方式,购买方式和步骤自然也属于自主选择权的重要内容。具体到“扫码方可点菜”事件中,点菜的具体方式应由消费者根据个人习惯和喜好来决定。经营者理当提供多种点菜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其将“扫码”作为点菜的前置条件,实际上就是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方式,甚至属于变相拒绝部分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

“扫码方可点菜”的恶不止于此,还在于变相强迫消费者关注其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点餐、消费后,就可能收集、掌握、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该做法不仅不妥当,更涉嫌侵权和违法。

所以,“扫码方可点菜”看似小事,实则既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害,又是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无视,是对消费者的剥夺与欺凌。对此,既需要消费者个人敢于说不,也需要消费者协会及时出面以约谈、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替消费者维权。更需要监管部门采取强力措施规制经营者的类似行为,让消费者理直气壮地自主选择,不至于在强势的经营者设置的各种门槛面前束手无策、被动挨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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