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优先保障一线住房困难职工
本报讯(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董君亚)由不设限制到优先保障一线住房困难职工,由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跑的“串联式人工审核”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当日办结的“并联式智能审核”……近日,一份由郑州市发出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作出调整。
《通知》要求,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调整为本市市区户籍和在郑州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优先保障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的住房困难职工以及其他应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同时,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在申请公租房时,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为提升效率,《通知》还对审核方面进行了调整,优化再造为可实时比对的“并联式智能审核”,实现“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当日办结”“掌上办”“零次跑”。
按照规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在市区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在本市市区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列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据介绍,政策调整后,将解决公租房申请条件过于宽泛、审核程序繁琐、效率低、区域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住房保障部门将负责做好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相关政策的过渡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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