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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重审被判死刑 律师:“聂树斌案”未被认定,王书金将上诉

成都商报 2020-11-25 00:58 大字

11月24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重审宣判,再次判处王书金死刑。

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庭审,除了关于“王书金1994年11月21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三起案件认定不变外,还将先前未认定的“1993年11月29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也认定了。

对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认定“聂树斌案”是王书金所为,周兆成说,“聂树斌案”从现有证据上,既无法确认是聂树斌所为,也无法确认是王书金所为,而“疑罪从无”则是指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推定被告人无罪。因此,对于“聂树斌案”,司法机关最终没有认定为聂树斌所为,这次也没认定系王书金所为,这就是这一司法原则的体现。

此外,周兆成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认定“聂树斌案”为王书金所为,所以王书金将提起上诉。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05年,王书金身背数起强奸杀人案被抓获。因为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聂树斌案”)的真凶,从此,他的命运和“聂树斌案”紧紧捆在一起。后来,“一案两凶”的事情被媒体披露,“聂树斌案”开始引发全国关注。

2007年3月,邯郸中院以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其中,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没有被认定。

随后,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高院。上诉理由是,其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犯罪是其所为的行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属于重大立功是错误的。

2013年9月,河北省高院二审宣判,认定发生在石家庄的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故认定该案不是王书金所为。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聂树斌无罪,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结束多年的伸冤之路。“要不是王书金的出现,我儿子的案子不会有今天。但是他当年不犯事,我儿子也不会死。”张焕枝此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提起王书金,她的情感有些复杂。

聂案结束,王书金原以为自己的死刑复核很快就会下来,没想到一等又是2年多。2019年8月,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前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写信向最高法呼吁,暂停王书金的死刑复核,他认为,王书金一旦被核准死刑,“聂树斌案”将永远难以查明。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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