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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醉驾还路怒,惹另一群醉汉敲诈 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敲诈勒索罪,都面临刑事责任

齐鲁晚报 2020-11-13 05: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于涵)11月1日23时许,威海交警六大队接到临港区蔄山派出所转来的警情——中韩路和威海路交叉路口,有人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路口有数人争执,民警将双方隔离,逐个盘问,才最终弄清楚——不仅有人酒后驾车,而且他还遭到了敲诈勒索。

当晚,蔄山镇居民邵某甲和儿子邵某乙带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爷俩都喝了不少酒。约21时许,酒宴散席,爷俩觉得夜间不会遇到交警且回家只有四五公里路程,便心存侥幸上了车。爱子心切的邵某甲骑摩托车在前探路,邵某乙则驾私家车载着朋友尾随其后。

行至中韩路和威海路交叉路口,邵某甲骑摩托车差点与一辆轿车剐蹭。邵某甲随口骂了一句脏话,轿车司机不以为意,驱车离开,但脏话却被路边以李某为首的几名醉汉听到,李某以为邵某甲在骂自己,当即拦下邵某甲,双方发生了口角。邵某乙驾车赶到,随即加入“战团”,李某发现邵某甲、邵某乙都喝了酒,声称要举报。

邵氏爷俩顿时傻了眼,当场妥协。李某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两万元“封口费”。不得已,邵某乙在现场通过手机为李某转账3000元作为“订金”。邵某甲则以回家取钱为由,驾驶摩托车离开现场。

离开现场,邵某甲感觉被人勒索,径直到蔄山派出所报警。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了邵氏爷俩酒后驾车,当即通报给交警六大队。现场呼气检测显示,邵某甲体内酒精含量163mg/100ml,邵某乙体内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均已涉嫌醉驾,两人随即被带至附近医院抽取血样。李某则被蔄山派出所民警带回作进一步讯问。

依据我国法律,醉酒驾驶者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也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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