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致32死瓦斯爆炸事故案32人获刑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林西县人民法院、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分别对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所涉9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事故单位22名责任人和10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据中国新闻网)
新闻推荐
“冠脉支架已不如锅贵了。”11月5日上午,当国家组织的冠脉支架招标采购报价情况传出市场时,有企业人士发出这样的感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