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17年”,别让一纸证明冷漠了人心
一位母亲,17年来无法安葬病逝的独子,令人唏嘘。如今,她虽然拿到死亡证明,但面对高额的遗体保管费,问题似乎回到了原点:这个钱,究竟谁来承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医院追讨医疗费无可厚非,但追讨无果就拒开死亡证明,则践踏了医疗行业的底线,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2003年,大学生李奇乐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术后去世。李奇乐的母亲胡月琴称,因拖欠医疗费,医院未开死亡证明,导致李奇乐遗体无法火化,一直停在殡仪馆。经过17年“拉锯战”,在相关部门协调下,2019年1月胡月琴拿到了死亡证明复印件,但尸体保管费已近20万,她仍无力将儿子安葬。(11月1日红星新闻)
一位母亲,17年来无法安葬病逝的独子,令人唏嘘。2016年,胡月琴的丈夫因病去世后,胡月琴唯一的心愿就是拿到死亡证明,让儿子入土为安。如今,她虽然拿到死亡证明,办理了销户,但面对高额的遗体保管费,问题似乎回到了原点:这个钱,究竟谁来承担?
首先应指出的是,不管医患双方存在怎样的纠纷,也不管患方拖欠多少医疗费,医院都应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一码归一码,死亡证明和医疗费不能相互捆绑。《上海市医疗机构病人遗体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病人死亡后,医疗机构应当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并未设置任何前提条件。
无独有偶,2011年,辽宁沈阳曾出现类似案例,一失恋的年轻人轻生而使家人欠下医疗费并没钱给付,医院因此拒开死亡证明书。最终法院认为,医院应当为死者出具死亡证明书,这是医院的职责所在,因医院未及时出具死亡证明导致死者没有及时火化产生了遗体冷冻费用,医院应当承担此项费用。
从报道看,胡月琴并非逃债耍赖之辈。为救治儿子,当年胡月琴一家耗尽积蓄,并在同济大学师生的募捐下,向医院支付40多万元费用,拖欠了12万余元。胡月琴承诺会尽快把欠费还上,但仍拿不到死亡证明。当年9月,医院把胡月琴告上法庭追讨欠费,一审、二审医院胜诉,但胡家经济困难,经地方人大协调,“暂缓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医院追讨医疗费无可厚非,但追讨无果就拒开死亡证明,则践踏了医疗行业的底线,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在这场漫长的“拉锯战”中,虽然胡月琴的一些做法有偏激之处,比如给相关部门写信举报“新华医院医疗杀人”等,但这也不是医院拒绝出具死亡证明的理由。为了追讨医疗费,医院“固执”到这种程度,实在令人遗憾。
事实上,胡月琴奔走十多年拿到的死亡证明,在儿子病逝当天就开具了,只是没有交给胡家。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确实找到了医院存档的李奇乐死亡证明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不知去哪了,这个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当年相关医护人员已不在医院,具体细节说不清了。该工作人员还称,胡月琴走了很多弯路,“中间很长一段时间,她甚至没联系过医院,所以没办法给她。”
究竟是“不给”,还是“没法给”?建议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让逝者入土为安,让涉事医院及各地医疗机构汲取教训。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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