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净身出户协议 有法律效力吗?
2018年2月,李勇(化名)和高丽(化名)办理结婚登记。去年8月,夫妻俩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若一方婚内出轨,则离婚时应当净身出户,即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对方所有。今年9月,高丽发现李勇出轨,遂以男方存在过错为由起诉到法院离婚,并要求李勇按照之前协议约定净身出户。李勇则辩称,法律并未规定出轨者离婚时应当净身出户,双方签订的所谓净身出户协议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那么,这份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观点】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离婚中的过错方需净身出户”之规定,但《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中,高丽和李勇在协议中关于一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之约定,实属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此类条款应当有效。若一方反悔,则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法理出处】《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付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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