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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碰瓷者” ■ 丁贤飞

安徽日报 2020-10-27 07:17 大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公检法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展现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故意自残谋财,伪造交通事故……“碰瓷”行为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也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一方面,“碰瓷”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一些“碰瓷”行为甚至演变为抢劫抢夺、故意杀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另一方面,“碰瓷”行为引发社会信任危机,败坏社会风气。近年来,“老人公共场所摔倒无人敢扶”“帮人之前先拍张照片”等现象时常出现并成为热点,颠覆了人们的诚信观念,不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

“碰瓷者”之所以屡屡得手,在于其隐蔽性和欺骗性。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碰瓷者”往往精心设局,普通人无法精准识别,不知不觉中落入圈套。有些受害者遭遇“碰瓷”后,不是积极采取法律行动维权,而是抱着花钱消灾的心态听之任之,助长了“碰瓷者”的嚣张气焰。诸多案例显示,判定“碰瓷”行为存在一定难度,除非有行车记录仪或电子监控,否则受害者很难自证清白。

向“碰瓷”亮剑,需公检法共同发力。“碰瓷”手法多样,涉及到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多个罪名,需要各方加强协作,快速处理、准确定性、依法严惩。“碰瓷”行为复杂,不能“降格处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依法办案,严惩犯罪分子,打掉“碰瓷”背后的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也要防止打击面过大,要准确把握法律尺度,注意区分此类违法犯罪同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的界限,坚持依法严惩与从宽处理相结合,做到罚当其罪。

“碰瓷”现象频频出现,不仅由于法律缺位,也源于道德缺失。出台《指导意见》补上法律漏洞的同时,还要努力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在遭遇“碰瓷”后,受害者要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他人受害,要敢于挺身而出,戳穿“碰瓷”闹剧。每个人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碰瓷者”就会处处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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