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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起出租车 驾驶员“饭碗”掉了

大江晚报 2020-10-26 00:58 大字

本报讯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严厉打击的交通违法重点。近日,鸠江交警大队查获一出租车驾驶员酒后驾车营运,被巡逻民警查获,消除了安全隐患。

10月16日晚,鸠江交警大队民警在赤铸山路幸福里小区路段开展酒驾统一行动。10时30分左右,民警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在距离检查点50米时突然靠边停车,眼看驾驶员下车准备逃离现场。此时,执勤民警早就注意到了这辆车的行动,驾驶员刚一下车,执勤民警就立即上前将其控制,还没进行盘问,民警就闻到该驾驶员身上的浓烈酒味。在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时,检测仪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讯问获悉,驾驶员叫龚某,根据相关规定,涉嫌醉驾的龚某不仅面临拘役,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这也意味着龚某不能继续靠“开车”吃饭了。

许明发 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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