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374份征婚人信息以4000元出售 杭州一“月老”获刑
免费提供婚介服务,却将征婚人信息打包卖出——杭州一名“月老”日前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5年,61岁的老刘退休后注册公益婚介所,为单身男女提供免费服务,周末在公园组织相亲,积累了不少征婚人信息。2016年,旅游公司老板李斌(化名)想将婚介服务、旅游结合起来,找老刘合作。两人商定,李斌聘老刘为顾问,老刘将374份含征婚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职业、固定资产等信息的婚介资料提供给旅游公司,收取4000元费用。但李斌接触后发现,资料中的大部分人不接受有偿婚姻介绍或已有对象。同年底,合作停止,李斌想要回4000元资料费,被刘某拒绝,到法院起诉。
审理该合同纠纷时,法院发现刘某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3月,刘某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经检察机关起诉,上城区法院日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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