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背后 区块链“护体”也隐匿不了犯罪事实
IC Photo供图
“Plus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要成为会员必须先购买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入会。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首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此前参与过传销活动,对传销的运作模式较为熟悉,丁某则对区块链技术较为了解。3个人一起搭建“PlusToken”平台就是想利用区块链技术匿名性、去中心化的特点组织传销,牟取暴利,并逃避银行监管和公安机关打击。
更为狡猾的是,犯罪嫌疑人花钱雇了两名外籍人员作为“傀儡”,将其包装为平台“创始人”,出席日常各项活动。为首的3名犯罪嫌疑人则隐匿于团伙之中,在幕后遥控指挥。
在这一传销团伙内部,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都相对独立,分散在国内多个地区。2019年初,陈某等3人又将3个组的人员逐步转移到境外不同国家,令警方的查处、打击更加困难。
“利用区块链技术试图躲避监管和打击,是近年来新型涉网经济犯罪一个突出特点。”梅继军说。
据介绍,数字货币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流转方式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等。案件侦办之初,办案人员确实遇到了不少难题,比如参与人员是谁?涉案资金流向何处?另外,对一些新潮概念如热钱包、冷钱包等也缺乏了解。
不过,通过创新实践,充分利用经侦信息化建设成果,警方最终彻底查明了该传销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和资金流转等情况,并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在此案基础上,盐城公安机关还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犯罪打击平台。梅继军说:“新型涉网经济犯罪手段虽更加隐蔽,但终究无法隐匿犯罪事实。”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虽查获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还是被传销团伙用于支付“拉人头”奖励和日常开销与个人挥霍。警方特别提醒,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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