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仅七个月 妻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法官释法:遗产继承不看婚期长短
结婚才7个月的妻子,在丈夫突然离世后,能够继承丈夫的遗产吗?近期,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家少中心”)依法判决了这样一起遗产继承权家事纠纷案件,判决继母与其继子均等享有继承逝者遗产的份额。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继子搁置遗产分割
继母起诉要求平均分割
据悉,逝者老谭生前共有三段婚姻。在第一段婚姻期间,他与第一任妻子共同生育了儿子小谭。此后,他与第二任、第三任妻子均未生育小孩。2017年底,老谭与第三任妻子阿琳结婚。不幸的是,结婚7个月后,他却因病猝死,留下一套房子、一辆汽车以及存款若干。
父亲去世后,小谭认为继母阿琳与他父亲结婚时间太短,不应当享有其父亲的遗产继承权,故将遗产搁置一旁,一直不与阿琳协商遗产处分事宜。阿琳见实在与小谭沟通不下,遂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她享有遗产的合法继承权,并与小谭一起对遗产进行平均分割。
女方能否继承遗产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去年年底,市家少中心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阿琳、小谭双方就遗产继承权问题各执一词,意见分歧很大。
“有没有继承权跟结婚有多长时间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房子、车子、存款都是老谭生前的合法财产,我是他最后一任妻子,理应对这些财产享有继承权!”原告阿琳在庭审时表示,虽然她和老谭婚姻存续时间不长,但二人恩爱有加,在老谭不幸离世后她积极操办出殡、下葬等事宜,尽了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因此自己应该享有与被告小谭同等的继承权。
“你要求分的那些财产,全部是我父亲和你结婚之前的婚前财产,你跟我父亲才结婚几天,你好意思要吗?你有资格要吗?”针对继母阿琳的诉求,被告小谭提出不同意见。他表示,自己父亲遗留的房子、汽车均是在跟阿琳结婚前购买的,银行存款也是婚前积蓄,属于其父亲婚前的个人财产。他认为,父亲去世后,阿琳不应享有其父亲婚前财产的继承权,仅能继承她与逝者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遗产继承不论婚姻时长
法院判决继母有权继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谭是被继承人老谭第一段婚姻的婚生孩子,阿琳是老谭第三段婚姻的合法妻子,被继承人老谭因病去世时其父母均先于他死亡。因此,小谭、阿琳依法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由于该案被继承人生前并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开始后,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经查,涉案房子、汽车、存款均属于被继承人老谭名下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应当均分。
关于阿琳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法院认为,综合案件证据显示,阿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积极参与被继承人身后各项事宜,无证据证明阿琳在与被继承人婚姻存续期间未尽夫妻抚养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小谭具有多分遗产的情形,故对小谭的辩论意见不予采信。
综上,市家少中心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阿琳、小谭均等享有被继承人老谭名下房子、汽车、存款,即可各继承50%的份额。
该案主办法官表示,离婚和丧偶虽然都会导致一段婚姻结束,但所涉及财产处分的法律关系却大不一样。其中,离婚涉及的财产处分系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主要是夫妻双方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而丧偶所涉及的财产处分则系遗产继承法律关系,是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或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方式,将逝者名下合法财产,依逝者遗愿按比例向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等亲人分配,并且配偶的遗产继承权不受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
法官认为,该案中,由于小谭对法律关系理解且适用错误,从而导致该案纠纷的发生。他希望相关当事人能够以此案为例,在处置遗产分配时本着理性、平和的态度沟通解决,切勿让逝者留下的遗产变成破坏亲人和睦的隐患。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梁峰 付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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