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典型性骚扰”必须充分警惕
近日,据深圳公交公安官方微博消息,针对8月29日网上出现的“深圳地铁3号线一安全员嗅闻女子头发”视频情况,深圳警方获悉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查,安全员吴某某(男,19岁)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8月30日,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8月31日澎湃新闻)
虽是非典型的骚扰猥亵行为,但确乎一样是相当恶心。本案中,地铁安全员嗅闻女乘客头发,并且相当陶醉。从心理层面剖析,以怪癖来满足性幻想,这已然是一定程度上的精神变态。而考虑到犯案者的特殊身份,整个事件更令人气愤。一直以来,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本就是性骚扰的高发场所。此番,地铁工作人员都牵涉其中,广大女性本就脆弱的安全感,更是摇摇欲坠了。
就性骚扰而言,猥琐者各有各的猥琐。此次被曝的安全员吴某某,并未实施搂抱、偷拍、抠摸等猥亵手段,而是“嗅闻头发”。很显然,这一作案手法更隐秘,其“侵害”性质也更模糊,故而也更容易逃脱罪罚。无论是公众还是执法部门,以往都对此缺乏足够警惕。更有甚者,往往是“小事化了”“不予追责”,这在无意之间,助长了那些蠢蠢欲动者的气焰。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居然还有一些人觉得“嗅闻头发行拘5日”的处罚结果小题大做。而在警方的通报中,也并没有给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对于“性骚扰”,社会认知和立法应对,都远远没有到位。在本案中,“嗅闻头发”很难被认定为是“猥亵”,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所定义的“寻衅滋事”“公然侮辱他人”论处——这一技术化的处理策略,对于认清行为本质,对于公共普法宣教,都是不利的。
现实中,很多“耍流氓”的做法,都归入“寻衅滋事”一项,其必然结果是,弱化了作案者的道德耻感、道德压力。有鉴于此,这注定很难说是彻底追责、惩戒到位。刑拘、行拘多少天是一回事,说清楚施害者恶行之本质,则是另一回事,这两者绝对不可偏废。
对于形形色色的变态行为和新型性骚扰,各方必须勇敢直面、深度剖析、严肃对待,而不是遮遮掩掩、讳莫如深。“地铁安全员嗅闻女子头发”,不应是被迅速带过的个案,我们要做的,是将本案理解透彻、举一反三,在立法、执法以及公共空间的反骚扰防范等各个环节查漏补缺,提高对“非典型性骚扰”的警惕。 (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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