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和好了
本报记者郭朝霞通讯员赵静
“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呀……”今年8月的一天,在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家事审判庭里,小女孩一声声地哭喊着,挣扎着想同时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这时,一对年轻夫妇互相指责,脸红脖子粗,妻子张某坚决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6年秋季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因家庭琐事双方互不相让。2018年,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庭经过调解,双方和好回家。然而,时隔两年,张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走访得知,双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经法庭调解和好后,夫妻之间又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外出打工,但夫妻双方均无不良习惯,生活作风等方面也比较淳朴,无根本性矛盾。
法官审理认为,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应该疏导当事人心理,化解感情纠葛,维护现有的婚姻家庭关系。鉴于此,承办法官让双方当事人来到家事审判庭,让他们在浓厚的家庭文化氛围中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并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
一方面,法官教育引导原告张某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给张某分析了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劝导其多体谅丈夫的辛苦;另一方面,法官又向被告李某宣讲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指出他性格上的缺点和沟通上的不足。被告李某当庭表示愿意改正,今后要给予妻子更多的关心与照顾。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张某表示愿意和好,共同抚养呵护孩子,小女孩知道爸爸妈妈和好了,高兴得热泪盈眶。
在此,法官温馨提示:家是一把伞,是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地方,婚姻是一朵花,越呵护越鲜艳。生活中,琐事纠纷在所难免,但是夫妻之间应该互敬互让,相互关心,共同经营家庭,承担家庭责任,才能家庭和睦,创造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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