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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良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滨州日报 2020-08-27 09:34 大字

必须有。

2015年,11岁的小玲(化名)多次遭亲生父亲性侵,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铜山区民政局接管。这是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监护人失当而被撤销监护权,这让受困于不负责任的监护人的孩子们有机会逃离噩梦。而且,即将施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无良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还应当继续履行作为父母应该负担的义务,继续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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