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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让“法必责众”成为一个必然

兰州晚报 2020-08-20 03:51 大字

前几天,小马飞刀写过一篇评论,说的是“法不责众”的话题。起因是江苏盐城张先生驾驶的货车在盐城富安镇路段高速上被追尾,装载的部分猪肉被抛撒到高速路下的村庄,近7吨猪肉被村民哄抢,就连事故车掉落下来的车厢后门也被人“顺走”。尽管他努力制止,甚至交警喊话也无果。而保险公司则称,丢失的货物不在索赔范围内,按进货价算,这次被抢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左右。

对此,小马飞刀以为,哄抢之所以常见,根子在“法不责众”这个错误认识上。以“法不责众”为代表的落后法治观念虽然看似无伤大雅,但群众对于法治规则的态度会被引入歧途,甚至法治的威信也难免会因为群众规则意识的欠缺而渐趋式微,进而影响法治社会的建设全局。

现在,最新通报来了,当地警方对涉案的丁某某等5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余参与村民进行法治教育。要知道,这个案子不算大,但警方投入的精力却不小。经过约10天的排查筛查,实地走访群众4000余人、查询车辆700余辆、调取查看视频监控320余小时……才完成调查认定事实。

辛苦了。但这个辛苦不会白费的,不仅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且也告诉某些人,“法不责众”的说法是行不通的。

我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的习惯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人的两面性,有时候并不完全是个人素质的使然,也取决于所在环境的影响。不是有个“破窗理论”吗。这个理论认为,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当货物整整齐齐摆放在车上,一切秩序井然时,一般人不会去抢;而当货物散落,秩序失控时,一旦有“破窗者”试图搬走货物,便会引发更多人“破窗”而入,导致“破窗效应”愈演愈烈。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就是在许多时候,正是一次次的纵容,才让一些人产生了法不责众的心理,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决不能让其失守。如何处理好坚持“违法必究”原则和涉案人数众多的关系,则是需要在司法实践中破解的重要课题。比如严格执法,也要区别对待。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与普通参与者,要承担的责任不一样。当然,这种区别,只有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方能体现。另外,要加强规则意识的培养。许多时候,“法不责众”的猖獗,正是源于平时规则意识的欠缺。“按规则办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靠一代又一代扎实推进,必须重视起来,因为这不仅事关品德,更关系到法治中国的未来。

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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