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妈报警,“猛药”过后……
南方日报等媒体所做的相关报道“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契约教育就是最好的规矩。不管干什么事,都要有规则意识,想要商店的东西,必须用钱平等交换,这就是契约。
每到暑假,关于“熊孩子”的新闻就多了。近日,一条“7岁女童商场偷拿玩具亲妈报警”的新闻冲上了微博热搜。
据媒体公开报道,广东佛山南海警方接到一位母亲报警称,7岁的女儿在商场偷了东西。一开始无论女孩妈妈和店员怎么问,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认。于是妈妈想到了报警,给女儿一个教训。
在民警劝说教育下,小女孩终于承认,看到小玩具很漂亮,但也知道自己家里条件不好,不好意思向妈妈开口要钱,一时没忍住就偷拿了几个。事后,女孩妈妈按商品原价进行了赔偿。
这件事上热搜的焦点,在于“孩子偷东西,妈妈该不该报警”,当然,面对这种急需解决的情况,多数人难以做到面面俱到,舆论对此不宜苛求,这位妈妈的做法,至少比无理争三分要好得多。
南方都市报评论员直言,母亲的行为值得肯定。这位妈妈在教育孩子成为一名诚实、良善的人方面,不忌“家丑外扬”,说明她在教育好孩子方面有强大勇气和决心。
而且,这位妈妈将生活中发生的事,随时转换成学习机会。“这位妈妈对孩子的教育并非只停留在书本上、课堂里和家庭中的空洞说教上,而是善于利用生活中即时发生的事例‘实地教学,以案说法’。”
关于“熊孩子”的教育,一直是困扰不少家长的难题。当下,有一种怪现象,就是孩子不怕家长,但是怕老师、怕警察。这位母亲,在自身教育没有效果之后,选择报警这种方式来处理孩子的偷盗行为,或许能对孩子起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
就此,南方日报评论员也给出了支持,“亲妈报警,这种‘大义灭亲’的方式似乎有些残酷,却不失为一种理性。尤其是在溺爱成风、孩子难管的现实环境下,这位妈妈的做法堪称一股清流。”
当然,一个7岁的孩子,从法律意义上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偷盗行为的后果需要由其监护人来承担。面对小孩子偷东西这类“小事”,这位母亲并没有“护短”,没有为孩子“辩护”,而是选择报警,勇于承担责任,这必定是孩子成长中深刻的一课。
在赞扬之余,这则新闻也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一开始就是不肯承认?”为什么直到妈妈报了警,在民警劝说教育下,小女孩才终于承认她的偷拿行为呢?
对于这剂猛药,也有媒体表示了担忧。钱江晚报评论员文章中表示,让警察处理这个问题,可能会超出孩子的承受能力,并且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尊重小女孩的个人权利?当一个要强的母亲铁了心要孩子认错时,是很难保持冷静理性的,事实上的当众喧哗、当众揭短,这极有可能重伤孩子的心灵。”
对此,楚天都市报也有同感。孩子原本是一张白纸,她的行为取决于我们在这张纸上画些什么。孩子犯了错,家长更应该反思。“正确的人生观需要一点点养成,希望家长将更多的工夫用在平时,而不是等到事大时才下猛药。”
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言下之意就是要同时倡导道德和法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在这个新闻事件中,尽管母亲和店员证据在握,却仍然不得不采取报警的办法来处理偷东西一事,或许说明孩子的家庭教育中存在一些问题。
更值得思考的是,在此次事件中,店员的指责、妈妈的报警、警察的讯问……在给孩子深刻教训的同时,也很可能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
孩子的培养,良好家庭教育无疑至关重要。南方都市报评论员就此表示,“关键在于家长是否有毅力和智慧。这位妈妈的行为部分值得肯定,但对该由家庭教育完成的,家长不应轻易将其让渡给学校甚至社会来完成,因为这样做风险巨大,不可逆转。”
从科学教育孩子的角度,或许有更好的办法。比如,契约教育,明确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新京报评论员表示,“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契约教育就是最好的规矩。想要商店的东西,必须用钱平等交换,这就是契约。”
回到这个新闻场景中,家长平常就要注意培养孩子的契约精神。让孩子知道,如果违背了契约,不但要受到父母的批评,还要给受损的对方相应的补偿以弥补过失。
作为孩子,可以向店员表示道歉,妈妈可以告诉孩子替孩子出钱,但是回家后必须以力所能及的劳动来补偿妈妈替自己付出的金钱,以更好地遵守规则来修复自己的信用。
每个孩子成长的环境各不相同,教育的方式亦千差万别。如何让孩子保持正确的导向、如何让孩子认清事情的界限,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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