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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炒作恶性案件 有违公序良俗 □ 史洪举

市场星报 2020-07-28 22:17 大字

[摘要]□ 史洪举

近日,杭州女子失踪案件侦破细节逐渐披露,其丈夫许某某交代杀人分尸事实,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短时间内“绞肉机”百度搜索热度上涨5倍。还有网友将案发地作为“网红打卡地”争相前往打卡直播,当地居民不堪其扰,或者拿“绞肉机”“化粪池”开玩笑。(7月27日中国新闻网)

可以说,这是一起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悖逆人伦的案件。而警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寻找证据,侦破案件,体现出其工作的严谨以及对法律、证据、程序的尊重。作为网友,围观警方办案过程,就案情讨论是满足其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方式。

但是,围观办案不代表可以肆无忌惮地蹭热度。特别是,被害人家属尚在痛苦之中,一些人却以戏谑等方式描述作案细节,或者到案发地打卡,或者拿“化粪池”“绞肉机”开玩笑。可以说,每一起戏谑和玩笑,都是往痛失被害人亲属的伤口上撒盐,也是对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社会公德的侵犯和亵渎。

更应注意的是,对作案细节、犯罪工具、犯罪手段的刻意描述和渲染,既会扩大公众恐慌情绪,还可能导致具体的犯罪手段、反侦查手段被模仿。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如最近时有发生的恶性案件,很难说作案人不是受到了影响和“激发”。

一起凄惨的凶杀案,不该成为不受道德伦理约束的网络狂欢,网友们更不该拿被害人的私生活津津乐道并大肆传播。对此,根据《网络安全法》,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

因而,对于那些过度出格的炒作,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网络平台都不该视而不见,而应果断采取屏蔽、删除、下架等措施,不给恶意炒作者受益的机会。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对案件的关注和传播必须尊重公序良俗和新闻伦理。尤其对于重大恶性案件,更应保持对被害人的尊重,对法律和秩序的敬畏,而非肆意炒作,充当伤害被害人亲属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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