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堪家暴跳楼致截瘫“一年离不了婚”真相来了
刘女士跳楼后摔成双下肢截瘫
近日,河南商丘的刘女士称,自己2019年8月遭丈夫窦某豪家暴后跳楼,至今没能离婚,引发关注。7月24日晚,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通报:有关刘女士起诉离婚案,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有关其丈夫涉嫌故意伤害案,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对窦某豪提起公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子自曝遭家暴后跳楼致截瘫至今未离成婚
近日,刘女士爆料称,自己多次遭到丈夫窦某豪家暴。2019年8月,丈夫赌博回来后再次对她家暴,当时她便眼眶骨折,几乎晕厥。为了逃生,她被迫从二楼跳下,导致腰部脊髓损伤至双下肢截瘫、全身多处骨折。
刘女士称,今年6月8日,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后,法院方面称双方意见不统一,要调解,等刑事判决结果出来后,再一并判决。
法院回应:当事人并未在第一时间提起诉讼
就刘女士为何迟迟一年没能离婚,7月24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她并未在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按照离婚案件的程序,当事双方需要经过诉前调解的过程。目前诉前调解已经结束,此案正在审理。
24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庭长王国富表示,该案上周开庭,刘女士称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不完整,要重新请律师,所以“没法判决”。王国富庭长表示,离婚案正补充证据,不存在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可以单独审判。
律师解读:调解是正当程序调解不成要及时审判
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质疑,法院为何要进行调解而不直接判决离婚?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明明律师解读称,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这是正规程序。
律师表示,调解虽然是必经的程序,但调解不应久调不决,不应利用调解拖延时间。若调解不成或没有实质进展,就应当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目前,刘女士丈夫窦某豪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提起公诉。7月24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李姓负责人称,刘女士因遭到丈夫殴打被迫从楼上跳下,因此跳楼行为和丈夫殴打行为之间存在间接联系。该院已于6月15日以故意伤害罪对窦某豪提起公诉,并在公诉中,把刘女士跳楼行为列为该案件的加重情节,建议法院从重量刑。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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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离婚“终结”家暴,还远远不够
如果只浏览标题,人们除了对施暴的丈夫感到愤怒,还会归咎于法院不予离婚的判决。实际上这是误解。梳理时间线就会发现,家暴发生了一年,但刘女士提起离婚诉讼却才一个月。所以,她被家暴后一年没有离婚,不是法院的问题。
从原则上说,法律既要维护婚姻自由,也要维护家庭稳定,这应该是“离婚冷静期”和司法判决比较谨慎的原因。但是,有原则也有弹性,有普遍也有特殊。无论是社会共识,还是法律规定,一旦事涉“家庭暴力”,都不能再要求受害者隐忍。
然而,问题的另一个侧面更值得深思。离婚是“家暴”的终点吗?一方面,离婚后仍然伤害甚至杀害前任的案子并不少见。另一方面,没有选择离婚的家暴受害者,该怎么保护呢?我们当然需要探讨,基层法院如何帮助受害者尽早脱离婚姻苦海,避免因不恰当的观念而给受害者雪上加霜。但很明显,反家暴需要做的还有更多。 (据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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