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交通陋习从我做起 还道路和谐畅通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强行超车、随意并线、加塞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乱鸣笛;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乱行等等。这些都是城市发展中的不和谐音符,既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影响人们文明出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从表面上看,交通陋习是不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是为了一己之私或者一时大意,但实际上却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对生命的漠视、对社会公德的践踏。据统计,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万多人,近年我国平均每天就有大约2.6人死于闯红灯。其中,既有驾驶员闯红灯造成的,也有骑车人或行人闯红灯所致。因此,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该遵章守法,否则,悲剧会不断上演。
这些年,我们的交通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这说明从严执法对“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养成功不可没。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从法治角度来讲,任何惩罚都只是一种手段。仅凭惩罚建立起对法律的尊重并不牢靠,人们需要在主观上认识到交通法律的重要性,并持之以恒地自觉遵守。
也就是说,解决道路问题,终究要指向深层次的社会运行之“道”。城市交通是基于规则运转的体系,大家唯有敬畏并遵守规则,方有整个体系的健康运转。交通整治正在于通过这种最为日常的场景干预,来强化或重塑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进而塑造一个更有秩序的城市生活共同体。这有赖于交通意识的强化、出行观念的改变,要让“自我规范”成为每个公民的社会本能,从细节入手改掉陋习,更加自觉地约束自我、规范行为。我们每一位驾驶员、骑车人、行人都应该置身于交通出行中。只有三者合力,再加上执法部门给力,才能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应该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的隐患,不断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
急一步无路可走,让一步海阔天空。摒弃交通陋习,珍爱宝贵生命,需要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做起。
李沛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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