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八名少年溺亡 生存安全教育值得反思
生命诚可贵。任何一条无辜生命的逝去,都会让人感到哀婉叹息,更何况是八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据央视此前报道,6月21日15时30分左右,重庆潼南区米心镇童家村涪江河坝水域发现有人落水。初步调查,失踪人员均为居住在附近的米心镇小学学生,周末放假自发相约,到童家坝涪江河一宽阔的河滩处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全部溺亡。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惨痛事故!八个小生命,还未好好领略到人世间的诸般美好,就在倏忽间作别,不惟死者亲人们悲哀,旁观者也不得不为之悲恸。究其原因,悲剧根源来自于多方面,笔者在伤心之余,有如下反思。
首先,作为八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们,在这场灾祸到来之前,法律和人权赋予他们的监护权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在孩子们集体到夏日涨水的涪江边游戏时,为什么不进行阻拦或者现场守护?
其次,在孩子们成长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等相关机构与人员是否对他们进行了必要和足够的生存安全教育?也就是说,在如何避免生存危险,如何在危险来临时采取相应的正确的应对方式?
第三,在这样的防汛季节里,这样的危险河边,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安排人员对这些地段进行巡视或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在孩子们游玩之时,遇见的成年人有没有出于关心而让他们远离河水?
总而言之,孩子们的遇难,包藏着许多的疑问和不应该。
据媒体报道,那八名孩子年龄均在十岁至十二岁之间,也就是说,他们正处在无论是生活、学习还是生存都需要有人教育指点的黄金时期。而从这场悲剧的结果来看,他们明显对于一人落水,其余的人该如何科学救助的基本常识缺乏正确的理解。也就是说,当一个孩子落水时,其余的孩子基于人性或者人道第一反应就是去救援,而忽略了或者压根不懂得在救援过程中应该如何有效地防范出现更多的危险。如果这些孩子在平时能够接受相关的科学性教育,懂得如何有效地去施救或者求救,更大的悲剧就可以避免。因此,笔者认为,正是因为缺少这种基本的救援常识,才导致了八名孩子全部溺亡。
俗话说,水火无情。这是一起猝然发生的悲剧,但在猝发的背后还蕴藏着许多基于社会、教育层面的因子。通过这一起惨痛的教训,我们应该反思我们的生存教育,应该明白对于青少年进行科学有效的生存安全教育势在必行且必须加大力度,尤其是暑假将来临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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