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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失足落水7人施救 孩子,见义勇为一定要量力而行

成都商报 2020-06-23 02:02 大字

重庆8名小学生落水的消息牵动人心。

据报道,截至6月22日7时10分,经全力搜救打捞,重庆潼南区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打捞出水,均已无生命体征。当前,相关善后事宜正抓紧妥善处理。

据初步调查,失踪人员均为居住在附近的米心镇小学学生,周末放假自发相约,到童家坝涪江河一宽阔的河滩处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

“心痛”“夏天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又来了”“八个娃,8个家庭心碎!”……面对这样的突发悲剧,公众揪心不已,不少网友都表示小朋友见义勇为是好的,但一定要量力而行。

每逢夏天,未成年人溺水事件都防不胜防。值得一提的是,溺水事件中常常出现小伙伴自发施救导致集体溺亡的悲剧。比如2015年,江苏徐州,12岁的钱某和同村的几名同学在水塘戏水时,其中一名同学溺水,钱某立即与另一同学上前施救,不幸遇难;2019年,河南兰考,12岁的曹某和17岁的崔某在施救一名不慎落水的女孩时溺亡;就在上周,厦门一男孩落水其同伴看到后赶忙下水救人,最终两人均溺水身亡……

悲剧让人叹息,更发人深省:加强防溺水教育,除了要提醒孩子注意不要到危险区域玩耍,更有必要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不要盲目施救,尤其在不具备直接救人能力的情况下严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

见到同伴落水伸出救援之手,这是人心善良的本能。见义勇为的精神应该提倡,其行为本身当然值得嘉奖肯定。但我们也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人的自然生理规律,中小学生本来就是弱者,他们不具备成年人那样的力量和体魄。而且心智尚未发育健全,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而见义勇为又蕴含一定风险,在无法保证未成年学生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不宜盲目“冲锋陷阵”。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首先要思考的生命命题应该是“自救”,然后才是机智救人,理智救灾。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倡导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见义巧为”、“见义智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再提倡、鼓励、宣传未成年人实施与自身能力不符的见义勇为行为。2015年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中,也已将“见义勇为”这一条删除。

令人遗憾的是,不鼓励未成年人在无法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的“见义勇为”,尽管已经成为共识,但近几年中小学生由于贸然救人产生更大悲剧的事例,依然时有耳闻。一起又一起的悲剧,无疑都警示着当下防溺水教育存在一定疏漏。千叮咛万嘱咐,或许都无法阻止孩子去戏水玩耍,但教育孩子万一发生意外要量力而行避免更大的事故,理应可以做到,也应落实到位。

生命无价,让未成年人远离危险,老师和家长亦需要共同努力,不能停留于表面的提醒,还要告诉孩子具体如何应对。做到入脑入心,事到临头时,孩子们才不会忘到脑后。

司马光砸缸式的“见义巧为”、“见义智为”固然可遇不可求,但遇到问题先学会自我保护,避免更大的恶果,是防溺水教育的应有之义。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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