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遇不满8次放火毁林 海南昌江一森林消防员被判10年半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男子文某原是一名森林消防员,本应防火、救火,却因对待遇不满心生怨念,为获“领导重视”不惜以身试法,两个多月内放火8次,火烧林地上千亩,烧毁林木7万余株,经济损失近370万元。近日,省二中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文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宣判后,文某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34岁的文某因从事的森林防火工作量大、待遇低等原因,遂产生通过放火来引起领导重视的念头。2019年6月13日14时许,文某驾驶轿车途经昌江县棋子湾通道附近时,观察周边没人便从车上拿了抽纸、打火机和香烟下车,进到公路北面的桉树林地里,找地势相对凹陷有干枯落叶的位置,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干枯落叶上,用抽纸盖在香烟上,再用树枝压住抽纸,看到抽纸被香烟引燃后,便驾车驶离现场,随后引发森林火灾。
2019年6月21日至8月28日间,文某又故伎重施,在昌江县棋子湾等林地附近先后7次放火作案。森林消防接到火情后,文某若无其事地带队出警参与现场救火。经鉴定,文某8次放火作案,过火有林地面积总计1120.017亩,折合74.67公顷,被火烧的林木总株数7.5694万株,损失金额合计369.4269万元。棋子湾地区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经森林公安民警侦查,文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9月24日被传唤到案,10月28日被逮捕。
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文某实施8次放火,过火有林地面积1120.017亩(约74.67公顷),被火烧的林木7.5694万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合计369.426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文某向侦查机关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三宗滥伐林木案,具有立功表现,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对待遇不满 8次放火毁林 昌江一森林消防员被判刑10年半》)(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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