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逆行迎面撞上摩托车 事故造成一名5岁女孩受伤
本报讯(记者 苏国义)国家三令五申,非机动车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可逆向行驶,但依然有人我行我素,结果出事了!
5月17日晚8时许,山南民惠街与青桐大道交叉口往东100米左右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上载乘的一名5岁小女孩受伤。出警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巡大队民警见此情况立刻启动“警医合作”有关预案,拉响警笛,载着小女孩一路“狂飙”将其火速送医。
进一步调查中,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现场勘察等还原了事情全部经过。当晚8时许,徐女士骑着摩托车载着5岁的女儿,沿民惠街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在这条机动车道上骑着电动车逆行的张某某迎面相撞。民警指出,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不走非机动车道,且逆向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要承担相应处罚。
这起事故导致徐女士女儿的下巴及嘴部受伤,小女孩当时疼痛难忍,大哭不止,现场人员马上联系了医院,辅警将受伤的小女孩送到医院救治,一名民警则留在现场处置事故,所幸,当晚事故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目前交警正在对逆行的张某某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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