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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法网亟须进一步织密织牢 金雨红

金昌日报 2020-05-20 09:21 大字

最高人民法院5月18日发布7件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据介绍,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对罪行严重、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坚决伸张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中,既有强奸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也有侵犯未成年人健康权、侵犯受教育权等民事、行政案件,还有对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开展跨省司法救助的案件。其中有3起强奸案件,尽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但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法此次集中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正告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增加,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已成为社会共识。目前越来越多的网络平台推出“青少年保护模式”,承担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履行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的法律义务,但未成年人辨别能力、防范意识较弱,容易沉迷网络,更容易成为受害对象,网络犯罪时有发生。不仅网络企业要承担应尽法律义务,学校、家庭也需要进一步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情况的监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监护法律责任。

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保障其健康成长的义务,父母“失职渎职”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一起公布案例中,被申请人陈某作为小吕的母亲,对患有多种疾病的小吕不履行监护职责,拒绝抚养,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对陈某判刑并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指定陈某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作为小吕监护人。宣判后,办案法院和法官持续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关爱观护其健康成长。

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体公民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去年首次进行大修,修订草案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写入法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从道德层面的责任和义务升级为每个公民知法守法依法履责的必须。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来自司法实践,凸显进一步织密织牢保护未成年人法网的重要性、紧迫性。全社会都要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声者、监督者,网络企业、学校、家庭要进一步把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做好做实,把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的风险降到最低。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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