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丨快评丨 眼睛的窟窿补不了 心里的窟窿要补上 □逯望一

成都商报 2020-05-20 02:23 大字

7岁时,被邻家男孩用箭射瞎了一只眼睛,60年后,年迈的黎晓萍(化名)带着辣椒面,试图找到当年的仇人,想“以眼还眼”。一波奔走,在多方劝说下,她最终放弃复仇,欲诉诸法律。

天很热,没有打麻将的黎晓萍,选择每天都睡午觉,只要不提“眼睛”,她就是一个领着退休金,每天买菜、带孙女的慈祥老人,但这并不影响她像手术刀一样精准地刻画童年时的场景,并随时唤醒心中的不满。

当年的法院调解书已载明结果。经此年月,不管是否甘心,去追溯责任都已经变得不太现实,而“以眼还眼”的行为更是不可取。但对被眼睛困扰了60年的黎晓萍来说,当年事故调解的结束,可能只是心理伤害的起点。

未成年人之间发生冲突和意外事故,并不鲜见于报端。对于此类事件,一般是由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出面解决,调解的调解,补偿的补偿,要打官司的打官司。但受到伤害的孩子,更像是一位“局外人”。

事情可以在成人的世界里得到解决,但对孩子的伤害,可能伴随着他们从童年走向成年,从生理走向心理。

黎晓萍的经历和困境,并非只是个例。也有网友在新闻下的留言中,回忆着自己儿时因为他人的一个玩笑、一个疏忽或者恶作剧,导致自己患病、残疾或者容貌损毁。

这些人,有的渐渐在岁月的涤荡中挺了过来,慢慢释怀;也有人经历着黎晓萍一样的痛苦和失落,对过去耿耿于怀。

反思儿时的伤害在今后人生中一次次发酵时,恐怕需要问一句:行为人、家庭、社会,各个环节对他们心理伤害的纾解有没有跟上?

时间的指针已经来到了2020年,我们的家庭、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观念早已今非昔比。对黎晓萍,以及类似遭遇意外伤害者,心理纾解应该即时跟上。这种纾解,可以是当事人自发的有仪式感的道歉,可以是自身家庭的呵护与化解,也可以是社会机构与组织的介入。其根本目的,是理性过滤这些人群内心的焦躁,平和规避他们的情绪失控。

刚刚过去的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全国多地开展了残疾人心理援助项目,对残疾人心理关怀也成为不少机构的课题,希望这种关怀除了面向未来美好生活,也要追溯过去解开心结。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让“不解”化解,让不幸之外,不再有“次生伤害”。

新闻推荐

“买课” 当代青年的新迷信

原创刘小土娱乐硬糖作者|刘小土编辑|李春晖当代青年的学习热情能让他们童年期的每一个劝学者感动落泪。虽然强制刷屏的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