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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 六不准

柳州晚报 2020-05-18 15:01 大字

小记者八中初二(17)班 李星早

少年儿童天性好动,他们对生活的一切新奇刺激反应敏感,好奇心强,喜欢冒险,同时由于他们缺少生活经验,对周围事物、环境可能构成的危及安全的因素认识不够,因而他们往往在突发事件中最容易受到伤害。例如,几个同学一起去江边游泳,这很危险。

有些人去游泳,觉得有游泳圈就安全了,却不知道一些简易的游泳圈一扎就破;在水下情况不明时,更不可轻易下水游泳。我们要做到防溺水六不准: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少年儿童游泳时,多种原因导致溺水事故层出不穷。希望大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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