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案件传真】男子地铁站内猝死家属向地铁公司索赔

甘肃工人报 2020-05-08 16:33 大字

一年轻男子在北京地铁昌平线昌平东关站内突然倒地后猝死,其父母诉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索赔130余万元。3月5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8日7时许,地铁昌平线昌平东关站内,29岁的张先生在站台行走时突然倒地,倒地后头部下方有血迹。大约40秒后,地铁工作人员上前查看,发现张先生尚有呼吸,随即用手台将情况上报综控室,并在其张先生额头下方垫了毛巾,防止其窒息。

综控室值班站长在接到上报后不到2分钟赶到现场查看、询问,但张先生无法对话,值班站长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此时距离张先生倒地约5分钟。

等待救护车期间,数名武警配合工作人员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乘客。后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最终张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符合猝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倒地后,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上报,到现场查看询问、拨打急救电话,地铁公司不存在明显延误。根据现场情形,张先生出血部位及原因不明,可能存在外伤,地铁工作人员难以判断应否采取心肺复苏术。为防止造成二次伤害,地铁工作人员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为张先生头部垫毛巾、拉警戒线、疏散围观乘客等,没有明显不当之处。

判决指出,地铁站未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不存在违法过错。在无法确认是否应采取心脏急救措施时,地铁站是否配备适用于心脏急救的自动体外除颤仪,并不与张先生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的结果相关联。据此,昌平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影视行业倡议电视剧不超40集 反对“注水剧”抵制艺人争番位把控演员薪酬

5月7日,九家影视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团结一心、共克时艰、行业自救行动的倡议书》,反对影视剧内容“注水”,提倡剧集不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