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监管不再“轻两头重中间”
□罗志华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美机构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4月29日《北京青年报》)
当前,医疗美容监管存在偏重中间环节现象。监管主要针对机构和从业人员展开,机构是否超范围执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广告是否存在夸大等是监管重点。有的甚至有投拆线索才按图索骥,没线索不主动寻找,以至于不少非法医美机构和人员看到了漏洞,用更换从业地点等方式逃避监管,甚至不出医疗事故就不担心监管部门会找上门来。
然而,医疗美容的上游行业和前端监管也十分重要。过去在这方面不是没有做工作,但投入的精力不多,通常也只针对上游的医美药品和器械、前端的广告等,面窄事少,作用有限。但此次《通知》提出了新要求,比如“企业不得将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这些新规具有阻断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流通渠道的作用,过去企业随意卖、微商随意代理、机构随意买等现象将得到严厉管束。
此外,做好后端的收尾工作,也可以强化整治效果。查处一起案件,不仅要起到保护受害者和震慑违法者的作用,更应该作出标记,提醒其他人。该《通知》要求监管部门在当地有影响的媒体、网站和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医疗美容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这些信息,这既有利于群众监督,更有利于群众知道“雷区”在哪儿,从而避免上当受骗。信息透明可起到预警的作用,其效果要比单纯执法大得多。
医疗美容乱象已存在多年。把效果吹得天花乱坠、微商代理美容药品、生活美容馆超范围干医学美容的事、医疗资质不全、“美容贷”坑人等现象时有发生。可以看出,医疗美容监管涉及面很广、链条很长,集中一点的监管力度再大,也断然无法解决问题。这个《通知》的最大特点是不再“轻两头重中间”,而是将监管尽量前溯既往、后延将来,在全过程发力,使监管成为一个完整的链条。期待这一改变能够填平美容陷阱,将医美行业导入正轨,让民众能够安心地接受医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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