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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被赶下车,不能只让司机“背锅”

安徽工人日报 2020-04-29 03:25 大字

近日,一段“交警扮盲人带导盲犬坐公交被赶,狗狗哭了”的视频上了热搜。视频中,山西交警莉姐扮演盲人体验生活,她牵着导盲犬乘坐公交车,却遭到司机和乘客的驱赶。随后,涉事公交公司回应,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要出示残疾人证和导盲犬资格证,司机没有要求乘客出示且态度有问题,会予以处理,并加强相关培训。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国务院颁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也明确,“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作为事发地的山西,其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中明确,禁止携带动物乘车,但导盲犬除外。

从全国性的法律到地方法规,都指向了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可现实与规定形成了巨大反差,导盲犬被司机和乘客合力轰下了车。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

面对此番“实验”结果,需要反思的仅仅是司机吗?

涉事司机当然存在问题。上车前莉姐就将残疾人证和导盲犬资格证准备好,但司机问都没问,直接拒绝。司机怕狗伤人,为了乘客安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明知是导盲犬,依然固执己见,没有及时并主动向乘客解释,确实说不过去。

管中窥豹,这桩“偶发”事件其实折射了公交公司内部对司机队伍的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存在欠缺。试想,如果平时的相关宣传工作做到位了,还会出现这样的事吗?

对盲人的关爱,不仅是社会温情的体现,更能彰显社会的文明程度。路遇盲人,很多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不应挤占盲道,也渐成共识。但蓦然遭遇导盲犬,很多人却很可能因为感受到“危险”而产生“应激反应”。如何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有关导盲犬的相关知识,让每一个人都不再抵触导盲犬,对每一个城市来说都是一道考题。

万物皆有灵性,被赶下车的导盲犬委屈地哭了,愿这样的场景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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