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铁轨上放石头、私拉电网,涉嫌犯罪! 去年36711人因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起诉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记者卢越)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3695件36711人。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不少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就发生在人们身边,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安全利益。
网店购买火药射钉枪加装配件改制枪支;未取得许可证组织大型群众性水上体育活动;防止野猪破坏庄稼私自在田地周围拉设铁丝并通电;酒后驾车、唆使他人酒后驾车……这些都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有的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因有关部门未解决经济来源问题心生怨气,苏某某想通过在铁路上放置石块导致列车颠覆造成影响。2018年12月的三天里,苏某某三次拧开吉衡铁路线某处的铁路栅栏上的铁丝网进入轨道内,分别将重达几十千克的多个大石块放于铁路钢轨上,被列车撞至道心中间或被巡线民警发现后清除。2019年5月,法院以苏某某犯破坏公共交通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办案检察官表示,列车速度已经达到了每小时上百公里,交通设施稍有隐患、障碍,都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和难以估量的损失,不论是出于报复泄愤还是贪财图利的目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疫情发生以来,扰乱疫情防控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偶有发生。2月17日,支某某在北京某小区防疫工作站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言语冲突后,驾驶汽车两次加速冲撞工作人员和办公帐篷,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3月12日,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支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截至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3件3人、起诉2件2人、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1件2人、起诉1件2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落实“谁办案谁普法”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此外,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外公益保护问题的实践探索,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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