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听判后脱鞋砸中法官脸被判扰乱法庭秩序 与盗窃罪并罚
澎湃新闻4月7日从浙江嘉兴市嘉善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公开审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案,被告人杜某因在法庭上向法官扔鞋,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与盗窃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9年11月15日,嘉兴平湖市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杜某盗窃案并当庭宣判,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日,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杜某认为刑期过重,当庭辩解,并趁法警转身取手铐时,拿起右脚所穿的拖鞋扔向审判员,致其右脸被砸出红印。法警迅速将杜某制服。经嘉兴市中院指定管辖,杜某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案移送嘉善法院审查起诉。今年4月3日,嘉善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杜某表示认罪悔罪。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且其从2012年起多次因盗窃被判刑,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这是一堂不一样的直播公开课——3月31日,云南农业大学校长盛军出现在直播间,向云南农业大学3万名师生提议,走到田间地头,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