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罩诈骗案宣判:骗五千判半年罚五千、骗一万判一年罚一万
男子刘某通过“陌陌”联系受害女子谎称出售口罩,诈骗钱款5100元用于赌博。3月27日下午,该案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经查,2020年2月,被告人刘某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陌陌”社交平台看到某姜姓女子求购口罩,便主动联系姜女士称有渠道购买口罩。姜女士不疑有他,通过QQ与对方谈妥购买口罩事宜,并介绍了另外两名好友一起向被告人刘某购买口罩。但是三人转账共计5100元给刘某后,发现刘某迟迟不发货也联系不上他。三人这才发现上当受骗并报警,由此案发。而被告人刘某已将所骗钱款挥霍用于棋牌类赌博游戏应用程序的充值。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其具有坦白情节,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同日下午,另一起利用疫情虚假散布出售口罩信息的诈骗案也在上海宝山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荣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经查,被告人荣某在疫情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虚构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通过网络骗取被害人陈先生口罩购买款共计人民币10800元,后将上述钱款挥霍殆尽。但被告人荣某经过思考,还是觉得欺骗他人的行为十分不妥,便向被害人退赃800元,并主动至当地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该案同样由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荣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荣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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