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被强拆房主开车撞拆迁人员致2死8伤案 16日即将宣判
2018年10月,江苏扬州男子韦刚在“违建房屋”遭到强拆时,开车冲撞房拆人员,导致2死8伤。该事件发生后,一度受到公众高度关注。
今年3月13日上午,澎湃新闻从韦刚家属处获悉,12日下午,其收到扬州市中级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称韦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将于3月16日下午开庭宣判。
家属提供的开庭通知书显示,韦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将于3月16日下午开庭宣判。
根据扬州市公安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的通报,2018年10月15日6时许,扬州市广陵区成功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受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委托,对韦刚侵占河道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
期间,一个叫陶冉的男子雇了一批人携带工具参与拆违,并指使他人又雇用20多人“维持秩序”。在现场,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搬出违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摄像头。
警方通报称,经查,在室内物品基本搬清、挖掘机拆除违建房屋时,韦刚拿手机拍摄,陶冉等多人将其拦住并抢下手机,摔在地上,双方发生拉扯推搡。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人群,导致2死8伤。韦刚下车后,遭到拆违人员殴打,后被赶至现场的民警控制。
事发后,警方对韦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房拆人员陶冉、张志勇、颜金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针对这一事件,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决定,对直接参与决策、部署、现场组织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工作的杭集镇镇长叶华、副镇长胡震、副镇长戴军,杭集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樊长勇,杭集镇农水综合服务站副站长周开明等5人停职调查。
另据扬州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6月28日上午,扬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这起案件。扬州市检察院指控韦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扬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披露,韦刚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韦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0年3月13日上午11点多,韦刚的辩护律师对澎湃新闻说,其已将3月16日下午开庭宣判的消息告知了家属,尚不清楚具体以何种方式宣判。(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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