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暴力伤医, 严惩!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成千上万医务工作者义无反顾坚守岗位,奋战在抗疫一线。对于在疫情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恶劣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案例】2月18日上午,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暴力伤医案,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唐某伟有期徒刑1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唐某伟酒后至建湖县上冈镇草堰口卫生院探望其住院的父亲。因值班医生周某提醒其戴口罩,并制止其在正在使用的输氧病房内抽烟,被告人唐某伟心生不满,与周某发生口角,继而殴打周某头面部及颈部,并致其衣物损坏。后被告人唐某伟又先后殴打前来劝阻的医生王某、群众姚某和唐某。经建湖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周某、王某和姚某的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唐某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周某损失,取得被害人周某、王某、姚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伟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3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释法】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2月7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防范处置工作要求,规定对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等7类涉医违法犯罪情形将予以严厉打击。
2月10日,“两高”、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更加重视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决不能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
新闻推荐
应对疫情冲击,2.9亿农民工、874万高校毕业生如何就业?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 打出稳就业“组合拳”
2月28日,在湖南宁乡经开区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食堂,员工分散用餐。近日,湖南宁乡经开区的企业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