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医生猝死家中未感染新冠也应认定工伤
据报道,2月13日6时许,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在家中猝死。由于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2月20日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目前,刘文雄家属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在全民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在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的语境下,一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引发不小争议,一些网友直呼工伤认定“太机械”、“太寒心”。
决定书显示,自疫情发生后,刘文雄医生一直战斗在发热门诊防疫一线,1月31日就有胸痛、心慌等症状,因防疫任务重没有请假休息,猝死的前一天还正常上班,且当天22时还有患者打电话问诊。家人称,刘文雄下班后,几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问诊,“晚上10点、早上6点都有,有时候还没起床,电话就过来了。”
人社局的决定书和刘文雄家人的说法,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抗疫期间,刘文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下班后在家里也可能处于工作状态,其猝死与任务重、压力大、休息少等因素有关。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但种种迹象显示,刘文雄或死于过劳。
那么,刘文雄医生家中猝死该不该认定工伤?从《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三部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看,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非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不予认定工伤于法有据,符合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
但2014年6月18日,最高法还出台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若干规定,作出了扩张解释,只要是“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情况,就应在法院支持之列。
抗击疫情期间,医护人员严重不足,刘文雄为工作尽职尽责、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早已不限于8小时和医院,结果发生了谁也不愿看到的悲剧,理应认定工伤。
事实上,看到仙桃市人社局的决定书,会让人产生“违和感”,决定书不吝笔墨,介绍了刘文雄在防疫一线的动人事迹和奉献精神,但结尾“画风”一变:不予认定工伤。仙桃市人社局或许有苦衷,但这不是推卸责任、“踢皮球”的借口,该担当的时候就要担当,该为医护人员撑腰的时候就要理直气壮为医护人员撑腰。
目前,刘文雄家属已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愿此事能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令人欣慰的结局。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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