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 面 评 论禁野味再立法 总该长点记性
封 面 评 论 □李晓亮
“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几乎可算“一刀切”禁食野味,严厉打击“野味产业”。在疫情严控的特殊时期,紧急立法,明智决定,令人击节。
说“一刀切”,是因全面禁食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相比此前,这次“禁食决定”外延更宽,限定更全面。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明确的,这次也一次性打牢“制度补丁”,特别针对“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等某些可能来源不明的所谓“家养”。
执法力度上,全面加码。对顶风作案者,在现行法律基础上从严从重处罚。是否能严格践行,关系到落实程度。因为即便疫情如此汹涌的当下,各种相关违法猎捕滥杀野生动物的新闻,依然不绝。
还有发到网上“炫耀”,甚至全程开直播的。当然,这些都是已遭查处的“旧案”回顾。还有尚未破获的新案,比如在武汉,疫情期间都还有村民到处张网捕鸟。可见,野生动物保护和禁食野味的普法执法,任重道远。
这也说明,观念上野味文化和传统,影响深远,甚至相关养殖产业,此前还有声明:蛙类养殖委发文《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人类野生动物产品需求从未停止,已成‘刚性需求’”。
行业协会,逆流而动,结果是:“野味是刚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致歉”。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委。当然,成熟的水产类养殖,不在此禁食之列,包括有食用和养殖传统的兔、鸽等家养禽畜类。还有零星的教学、科研、药用等产学界非食用性的学术使用,严格审批检疫,可以例外。
这是一刀切外,周全考虑的人性之处。加强动保、禁食野味,严打野味产业,同时不误伤正常水产家禽家畜养殖,这种科学和平衡,也是新法普及推广的关键。从SARS到此次疫情,“野味刚需”教训之惨烈,任谁也再难承受。本来早该补的课,这回决不能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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