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新年第一天,酒驾被查 高新区交警大队设岗查处两起酒驾
半岛记者李潇通讯员刘彬刘俊楠报道
本报讯1月1日下午,高新区交警大队二中队在岙东路与华强路路口设岗进行酒后整治工作。当天14时30许,由南向北驶来一辆车牌为鲁BB0××6的黑色轿车,民警发现驾驶员神情特别紧张,随即要求驾驶员将车辆熄火,并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当天晚上8时,高新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在高新区东四号线与泰瑞路路口设岗查车。
9时40分许,黄某驾驶一辆辽A31××7号小型轿车,沿东四号线由南向北行使至查车点,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酒气扑鼻,经手持式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悉,民警依法对黄某做出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黄某称,新年第一天,他到同事家里聚餐,席间喝了一杯白酒,觉得自己没事便要开车回家,没想到,因为酒驾被查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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