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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安全责任平台不能“装睡”

钦州日报 2019-12-03 09:29 大字

黄跃成

2017年11月8日,极限运动爱好者吴永宁在拍攀爬高楼的视频时坠亡,其后吴永宁家人将直播该次活动的平台直播告上法庭,时隔两年,11月22日二审宣判,花椒直播需赔偿吴永宁家人各项损失3万元。

早在5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此案一审宣判,被告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花椒直播所属公司),赔偿原告吴永宁母亲何小飞3万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过直播平台花椒随后提起上诉,认为吴永宁的行为属于自甘冒险,平台对此不应承担责任。同时,平台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提供储蓄空间的做法并不属于加害行为。此次法院二审驳回花椒直播的上诉,维持原判。生命无价,吴永宁的死是无法用钱去衡量的,就算赔再多的钱也无法换回他逝去的生命,也难以抚平他家人悲哀伤痛的心,判决最大的意义或许在于,花椒直播最终为自己的“装睡”行为付出代价,也对整个直播行业敲响了安全责任的警钟。

极端危险的攀爬行为随时有生命危险,直播平台应该清楚这一点,然而在利益驱动下,直播平台大多更加关注这种玩命刺激的活动带来的流量,安全监管责任严重缺失。在这样的直播环境下,吴永宁得以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前往重庆、长沙、武汉、宁波、上海多地,攀爬从100米到400多米高度不等的地标性高楼、桥梁,留下300多段挑战视频。在这些视频中,吴永宁都是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下,进行极端危险的动作,包括楼顶边骑平衡车、翻跟头,单手倒立、斜墙面当滑梯,甚至在两栋高楼之间跳跃。这些刺激惊险挑战吸引来不少粉丝,在流量的推动下,各种视频合作平台与广告业务也纷至沓来,最终他在一次挑战攀爬高楼并拍视频的过程中不幸坠楼身亡了。

事故发生前,直播平台没有安全概念,对像吴永宁这样的玩命直播没有任何约束和安全警告,更谈不上限制、停止播出、取消合作等强制管理。很明显,直播平台管理者存在侥幸心理和避责心态,将社会责任置之不理,以致在明知当事人所做行为极度危险,平台却连个警示都没有,任由其毫无节制,表面上是平台和当事人凭流量“双赢”,实际上是把人推向死亡深渊的“双输”。

原本直播平台节目内容是该展示观众感兴趣的东西,线上线下互动,把精彩留给观众,但是,网络并非安全生产责任的真空地带,直播平台不可以漠视安全。直播内容要新颖、有趣、健康,更要讲究安全,尤其内容创作者的人身安全。直播平台要树立既获利也要担责的意识,加强对危险视频的监管,不能总是在获利时候清醒,出了安全问题就“装睡”,若在该担起安全责任时“装睡”,不仅要付出发生攀爬高楼坠亡事故之类的沉重代价,也将对整个产业发展产生毁灭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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