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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眼相看的人和事 周游

济宁日报 2019-12-27 13:57 大字

唐人非常重视墓志铭,无不希望去世的亲人永垂不朽,家族流芳百世,甚至有人生前就请“大手笔”写下墓志铭了。

作为“一代文宗”,韩愈自然成人之美,经常应邀代人撰写墓志铭。据《新唐书·刘义传》记载:狂客刘义有一回拿了韩愈的数斤黄金,扬长而去,边走边说:“此谀墓中人所得尔,不如送我老刘吧!”韩愈非常尴尬,但是没奈他何。

有人认为韩愈唯利是图,所写墓志铭多为溢美之词,纯属阿谀奉承。不过,从写墓志铭缘起的朋友之情、教化意义等方面来看,这些指责有失偏颇。

检阅韩愈撰写的铭文,我们发现大都合情合理。譬如同僚张园被害,遗属泣求韩愈写墓志铭,韩愈非常同情,遂写下了《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谒铭》。再如,灵州节度使御史大夫李栾,是韩愈的乡邻,其妻何氏谢世后被封为息国夫人,其家属上门乞铭,韩愈自然盛情难却。又如,“诗囚”孟郊死时无分文之财,张籍提议私谥为贞曜先生,韩愈与樊宗师出资为之经营后事,并为之写下了《贞曜先生墓志铭》。

平心而论,韩愈为人写墓志铭大约八十篇,多为呕心沥血之作,应该得高酬金。诚如陈寅恪所言:“昌黎河东集中碑志传记之文所以多创造之杰作,而谀墓之金为应得之报酬也”。

元朝虞集,是宋故丞相虞允文五世孙,世代有文名,可谓出身名门而又承家学,道德、文章臻于一流。他一生在朝做官,但不汲汲于功名富贵,唯恐道德不合,文章不妙,学问不纯。

虞集评价人,一定要先看他的度量见识。如果他认为一个人的度量不大,见识不远,决不会去沽名钓誉,与世俗混而为一。他评价文章,一丝不苟,一定要做到精而益精,善而又善,方才罢休。凡文意有违经书的,文辞再美,也不会夸奖一句。他的这种评人品文的做法,即使招致他人诽谤,甚或作怒权贵,也不改变。

虞集在朝做官,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家无余财。归老退居之后,经常有人慕名登门请写墓志铭,有的人出手非常大方,甚至争着给他送房子地产,但他从来不苟且为人作文,以迎合世俗。南昌有位名叫伍真父的富民,死了之后,其子拜托丰城士人甘悫请求虞集写墓志铭,奉给五百锭中统钞折作礼物,虞集仍然不为所动。

诚然,死者为大。说死人的坏话显然行不通,哪怕一分为二,旁人好通过,那些正感受着失去亲人痛苦的家属能接受吗?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明代有个叫陆学博的士绅,请汤显祖写墓志铭。汤显祖回信只有短短十五个字,但是诙谐幽默:“文字谀死佞生,须昏夜为之。方命,奈何?”写碑文墓铭一类的文字,不外是拍墓主马屁,是见不得阳光的,只好违命,有什么办法呢?

清朝魏象枢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安贫乐道,位高望重,文章写得也好。因而,找他写墓志铭的人络绎不绝。因此,魏象枢抱怨说:“为人作墓志铭,不填事迹,则求者不甘;多填事迹,则见者不信。其至无可称述,不得已转抄汇语及众家刻本以应之……”

面对死者亲属请求,写手只能挖空心思地歌功颂德,甚至还要翻检古籍引经据典,不遗余力地满足求铭者的虚荣心。于是,魏象枢告诫世人:“吾愿世人生前行些好事,做个好人,勿令作志铭者执笔踌躇,代为遮盖也”。

本版摄影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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