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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赡养案 法官劝导促和谐

皖东晨刊 2019-12-24 08:20 大字

晨刊讯 尊老敬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不仅是现代中国人所应该具备的优良品质,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一个作为子女的义务。近日,定城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八旬高龄,膝下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三个儿子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以种种借口推诿,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张某无奈之下将儿子们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希望儿子们轮流照顾自己,并承担相应的赡养生活费。

本着以调解优先的原则,承办法官联系村组干部对老人的三个儿子进行调解劝说,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开导和剖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争吵造成场面几度失控,但是承办法官并未放弃,依然坚定初衷:希望老人能够安享晚年,使得这个家庭重新回归温馨。在承办法官耐心的开导劝说下,三个儿子的抵触情绪终于被打消,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赡养调解协议。

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赡养案件,是做到案结事和的最优方式。通过这次调解,老人的三个儿子意识到孝敬和赡养真正的意义所在,一家人打破隔阂重归于好,久违的笑脸重新浮现在彼此的脸上。

(王明珺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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