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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不算工伤 及时预警值得赞

皖北晨刊 2019-12-20 17:18 大字

□丁慎毅

北京刚刚结束了今冬第二场全市性降雪。雪天路滑,摔倒受伤能不能算工伤?能不能报销呢?人社部指出,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随着天气转冷,部分地区可能遇到下雪天气,员工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是个大概率事件。随着这几年的普法,“上下班期间买菜受伤算工伤”等都给人们留下了印象,但有些人不求甚解,往往片面地认为只要上下班途中受伤就算工伤。这样的背景下,他们可能就找人证、写材料,申报工伤。结果忙活一圈下来,才被告知不属于工伤,既浪费了个人时间,也消耗了司法资源,甚至还会引发不必要的怒怼。

人社部的解释中,还就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哪些属于工伤做了解释。人社部在雪季普遍来临之前,就及时向社会“预警”,这样的服务态度值得称赞,也值得各部门学习。

因为事先提个醒,原来对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有误解的民众,因为清楚了其中的关键原因,就会在下雪下雨天气更加谨慎,各单位安排员工外出联系工作也会给员工做好安全提醒。这样一来,员工避免受伤少受罪,政府也减少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近年来,很多政府部门在为民服务上,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调查研究,预测哪些事可能给民众带来不方便不安全,及早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都受到群众称赞。但也有不少部门,事前无动于衷,事后避重就轻,本来可避免的事情发生了,本来可节省的资源浪费了,结果是群众不满意,社会有情绪,部门公信力受到影响。

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政府创新无止境。如何时刻站到群众的场景中,提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更好地实现社会善治,还需要更多部门像人社部这样多一些敏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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