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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河东狮吼”法律解决是最男人的方式

山东商报 2019-11-28 09:40 大字

11月25日,是联合国设立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其初衷是消除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在此时间节点,一则男性家庭成员人身安全保护令所引发的关注与热议在所难免。

据《温州晚报》等媒体报道,温州市民吴先生因无法忍受妻子长期以来的暴力相向,毅然向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提起人身安全保护。吴先生说,他的妻子林某实在太凶了,他们俩因为经常吵架早就分居了,但是分居后,林某多次叫来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近亲属指责、辱骂,甚至围殴他。吴先生甚至被打受伤,其间他也报警过。

更可怕的是,林某还冲击吴先生的父母家,而且还抡起铁锤,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

在多次遭遇辱骂、威胁,自己及其父母的生活备受困扰的情况下,吴先生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证实自己的遭遇,吴先生向法院提供了报警记录、调解协议、照片等证据。

后经审查核实,矾山法庭作出裁定,向吴先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林某对吴先生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骚扰吴先生及其父母,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暴力”一词显然包含了更丰富的含义。在2015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采用去性别化的用词“家庭成员”,来定义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正如审理该案的法官所言,在家庭暴力中,男性遭家暴情况也时有发生。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反家暴法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而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司法庇护措施,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筑起了一道“保护墙”,有效起到了震慑施暴者、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等作用。

其实,此次引发关注的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全国首例,早在2016年,北京门头沟法院就针对一起家庭纠纷案,向男性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样是在本月,有一名男性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让他免于妻子的威胁与拳脚,这也是吉林省首起男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一直以来,在大多数人眼里,家暴,存在于丈夫与妻子之间,“男人打老婆”就是家暴,而老婆打丈夫,总认为是“弱者的反抗”,不是家暴。正因如此,在现实婚姻中,不少男性对婚姻其实很被动,不仅面临诸多压力,也不时受到伤害,但却很少得到关注。女性还有妇联提供关怀和服务,也有专门针对妇女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男性则显得弱势。

在《新京报》看来,温州颁发的当地首例男性“保护令”,其实也是婚姻干预机制的及时补位。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申请被保护,申请与侵害行为“隔离”。对此,外界大可不必“双标”。通过法律来解决,不是懦弱也不是绝情,恰恰是用现代的、理性的方式终结与“河东狮”旷日持久的斗争。

而在这种“特殊干预机制”之外,也该看到,在婚姻关系当中,男女双方的心理、生理、健康和生存状况等,理应得到同等的重视。

长城网长城评论表示,面对家庭暴力,能够积极主动寻求法律援助,我们固然要肯定,但是,发生在家庭的“暴力”,不同于公共场合的“暴力”,往往掺杂着复杂的亲情,甚至是婚姻的存亡。所以,在处理家庭暴力时,显然不能简单粗暴地搬出法条,需要在情与法之间有所平衡。毕竟,再严苛的法律,最终是为了呵护家庭的幸福。

而这也与《反家庭暴力法》所推崇的“以预防为主,与惩处相结合”的法律精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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