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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即可贷款?小心落入暴力催收陷阱 贷款不到4万元却要还7万多 多读一点

济宁晚报 2019-11-26 09:48 大字

如何防止汽车

抵押贷陷阱?

有车即可借款,0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诱人的宣传令不少人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获得贷款分期偿还。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

遭到威胁恐吓 还支付了3000元上门催收费

在安卓软件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纷纷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然而,这些看起来“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陷阱。

2018年12月25日,广东中山的程成在深圳投哪金融机构旗下的“畅快车贷”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些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万余元。程成告诉记者:“还款8期后,在9月26日还款日,我银行卡上的金额是充足的,因为他们自身系统问题没有扣款成功。10月8日早上,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他们居然把车偷偷拖走,然后告诉我想拿车必须一次性全部还款,加上滞纳金等共需5.7万余元。”也就是说,程成虽然实际借款仅39680元,但10个月得还7万多元。

广东揭阳的黄先生则遭遇了暴力催收。因为没有按时把机动车登记证上交给易鑫公司,已经正常还款6个月的黄先生遭到了威胁恐吓。“公司有3个人跑到我老家威胁恐吓我母亲,我害怕他们继续骚扰家人,就按照他们的要求一次性结清贷款,并支付了3000元的所谓上门催收费。3.6万元的贷款最后还了大约5.7万元。”

记者在“聚投诉”平台上输入“车贷”,发现有近2000条相关投诉。初步梳理发现,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高额“砍头息”,实际到账普遍低于合同金额;高利率,有的超过24%;以各种理由私自收车,暴力催收。

以为是汽车抵押贷实际却是融资租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利用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

用“低月供”诱导车主。多位受访车主表示,对外宣传时,机构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是吓人的数字,很多甚至高达20%以上。

用合同掩盖“砍头息”等乱收费项目。记者看到车主签订的多份合同上均是0手续费,但不少车主反映,“贷款金额分两笔到账,第一笔到账后会要求转一笔数千元的服务费才下发余款。”河南汤先生2018年8月份在易鑫办理的车贷,合同上放款金额是64800元,但被业务员以GPS租赁费等名目收取了“砍头息”6587元,实际到账金额只有58213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设置苛刻的逾期责任。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例案件显示,被告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在借贷过程中提供格式合同签订霸王条款,让被害人承担苛刻的逾期责任。同时,被告人使用备用钥匙私自开走被害人车辆,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

复杂程度高容易被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奚君羊认为,汽车融资租赁在很多国家实际上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方式,在国内相关领域出现的乱象,与机构急功近利和监管不力有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汽车融资租赁有关的案件有14000多条。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被强行收车却只能吃哑巴亏,原因就在于双方签署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是办汽车抵押贷,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融资租赁和贷款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河南的汤先生告诉记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很多平台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很不规范,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5月发布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要求,协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非融资租赁性业务,杜绝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等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来源:新华网)

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有陷阱吗?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抵押借款解决燃眉之急,为此很多机构也推出了满足不同客户需要的贷款产品,抵押借款合同成为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获利竟在借款合同中设下些猫腻,对于不了解抵押借款流程的人可是要吃很大亏的。不同的抵押物合同的条例也会不同。那么我们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哪些内容,防止合同中的猫腻呢?

1、明了借款者主债权信息

借款者需要知道相关的各种信息,越仔细越好。不懂的地方就找懂的人为自己解答,别只听借贷机构告诉你的,多询问,抵押物的范围、所有权都要有轻信明了的认识,别含糊。

2、一定要通过法律部门的认定

借贷机构和借贷者双方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时一般会选择在主要的债权合同中同时签订,另一部分是通过单独的方式进行签订的。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通过相关的法律部门认定,对于有异议的附件也要进一步规范。

3、要确保法律效益

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一般是跟主要贷款合同一起签订,再者要注意,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个人之间没有明确规定,但不管怎样,我们都要保证签订的合同是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是具备法律效益的。不然即使发生纠纷你也没办法保证自己的权益。

4、要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不管我们用什么物品进行抵押,那都是必须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也是无效的,抵押登记手续是为了确保抵押物所有权的重要依据。要明确抵押的是物权价值并非所有权。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中的猫腻小编总结了上面5点。借贷者一定要明确不管签订哪种形式的借款合同,对于借款的条件、内容、范围都有清晰明确的认识,不要含糊不清,不懂就问、就查,多考虑一分钟,说不定就能避免被套。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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