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老人后借电话打了120,得知老人身亡又匆匆逃跑 仅隔一小时,他在家中被抓了
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后,你会怎么做?是立即报警,还是逃离现场?一念之差造成的后果可能完全不同。
11月7日18时左右,在市长江东路与国华路交叉口东200米处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逆行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两轮车碰撞,骑电动两轮车的60岁老人被撞身亡。交警部门在现场无监控、无有利线索等情况下严密侦查,1小时内将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11月20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开发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事件经过。
老人骑电动车被撞身亡
据市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介绍,11月7日18时19分,该大队事故一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市长江东路与国华路交叉口东2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两轮车和一辆逆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被撞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已死亡,电动三轮车向东逃逸。
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电动两轮车在道路北侧,被撞的电动两轮车驾驶人躺在车南侧,经120急救人员确认已经死亡。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电动两轮车前轮车筐处及右侧附着蓝色漆片。此外,现场没有肇事车辆遗留的散落物,周围也没有监控录像。在民警对周边群众走访调查时,有目击者称,逃逸车辆好像是一辆带驾驶室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是一名大概60岁的老人,事发后往东逃逸。
急救电话牵出肇事疑犯
现场线索有限,调查取证困难重重,但面对肇事逃逸的恶性案件,办案民警深知责任重大,积极寻找破案线索。
肇事车辆既然是向东逆向行驶逃离,办案民警决定从案发现场附近的三官庙开始进行地毯式搜查。此处岔路很多,如何排查是一道难题,办案民警通过不懈努力在通往村庄的岔路上发现了一处民用监控。
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段有三辆三轮电动车通过该岔路口,其中一辆嫌疑车辆右侧大灯不亮且车速较快。办案民警将这辆三轮车列为重大嫌疑车辆,但当地乡村道路错综复杂,该车辆最终消失在监控中,无迹可寻。
为打破困局,办案民警转变思路,寻找案发现场其他目击证人的线索。据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介绍,拨打120急救电话的是一名“路人”,这名“路人”在救护车到达后离开了现场。通过侦查,民警锁定打电话的人为王某,于是立即赶到王某的住处。在王某家里,民警发现了嫌疑三轮车。经初步鉴定,该车应为肇事车辆。
电三轮逆行大意酿惨祸
王某看到突然上门的民警时,先是惊愕,紧接着神情沮丧地垂下了头。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王某目光闪躲、言辞犹豫,但最终坦白了事故经过。
据王某交代,案发当天,他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外村下班回家,逆向行驶在市长江东路时,由于夜晚视线较差、疏于观察,与前方一辆电动两轮车相撞。当时,他停车查看情况,看见骑车男子在地上躺着,赶忙借用附近施工工人的电话拨打了120。等救护车到达现场后,急救人员称被撞男子已经死亡,他心里很害怕,就逃离了现场,没想到民警会这么快找到他。他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交通肇事后莫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是害怕的,有的人或许心存侥幸,认为逃离现场就可以躲避处罚。其实,交通肇事后逃逸受到的处罚更严重。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肇事司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也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但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了故意。那么,驾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做呢?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警。总之,发生事故后一定不能选择逃逸,否则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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