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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犯罪仍是“社会毒瘤”

三秦都市报 2019-11-20 01:41 大字

据新华社电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19日发布的一份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诈骗罪,占比最高。

“网络诈骗犯罪是公认的‘社会毒瘤’,是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害。”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说,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及相关的上下游犯罪,坚决净化网络空间,决不让电信网络诈骗成为犯罪分子牟利“致富”的“温床”。

大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共计4.8万余件,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为1.54%,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58个罪名,其中诈骗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1.83%。

罗国良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情形日渐突出,尤其是近几年连续发生几起在校学生被骗而导致猝死或自杀的案件。犯罪有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使得各类诈骗迷惑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的精细化,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色产业链。司法大数据显示,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极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

最高人民法院19日还发布了10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包括陈文辉等7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陈明慧等7人诈骗案,李时权等69人诈骗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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