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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加强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

攀枝花日报 2019-11-18 06:44 大字

本报讯(贺冉婕 记者 周越)“你们家的困难,我们会向社区反映,如果符合低保、医保等国家政策,我们会支持你们申请。小孩心理疏导和入学就读是大事,你们要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近日,西区检察院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父亲手中。这是西区检察院在主题教育中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一个实例。

据西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被害人是一名未成年人,被强奸致孕。西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及时批捕并仅用5个工作日完成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西区检察院及时组织人员深入被害人家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据了解,被害人系辖区某小学学生,父亲收入较低、母亲无工作,家中养育5名小孩,生活极度困难。被害人受到性侵害后,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严重伤害,医疗费、生活费花费巨大,家中陷入困难。西区检察院获知情况后,在严惩被告人、开展心理辅导、协调被害人异地入学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帮助被害人办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手续,严格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第一时间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被害人早日走出阴霾、重新生活。

在主题教育中,西区检察院对标对表,认真检视整改问题,积极从惩处、心理、成长、生活、预防、宣传六个方面构建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与公安机关建立“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承办检察官在案件还在公安侦查阶段就提前介入,对公安侦查取证加强引导,在案件报捕后快速予以逮捕。根据案件证据情况,制作详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确保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已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与每一起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家长进行交谈,在告知其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权利义务时告知其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并告知其可以自行到被害人专业心理机构检查,也可以由该院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辅导。同时,积极为被害人寻求崭新的学习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成长条件。被害人在案发时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医疗费、生活费花费巨大,且被告人无任何赔偿能力时,为受害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该院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合作,率先在全市出台《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管理办法(试行)》,在教育、培训、医疗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报告和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或暂缓录用。该办法涉及辖区单位150余家、在职员工2500余人、学生16000余名。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注重防性侵安全教育,并与教育部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防性侵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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