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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暴力”成黑恶势力主要犯罪手段 北京高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恐吓、威胁、滋扰等成为主要犯罪手段

新京报 2019-11-07 00:40 大字

11月6日,北京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北京市高院供图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表示,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北京法院按照市扫黑办工作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截至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5件、涉恶案件114件、涉“保护伞”案件11件。

新京报讯11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介绍,与传统黑恶势力实施“打打杀杀”等直接暴力行为不同,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手段趋于隐蔽,实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成为主要犯罪手段。

个别公职人员参与充当“保护伞”

在谈到北京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时,蓝向东称,“北京法院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违法犯罪事实多,作案跨度时间长,案件办理难度大。”从审结的83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看,违法犯罪事实共计800余起,平均每个案件约10起,作案次数多;作案持续时间长,平均14个月,最长跨度13年;黑恶势力逃避打击能力强,侦查调取证据难,相当一部分案件需要补查补诉补证。如二中院审理的陈海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违法犯罪近40起,触犯罪名17项,卷宗资料350余册,光盘100余张,审判难度很大。

“黑恶势力犯罪发生的区域、领域和行业特征明显。”蓝向东介绍,在市区,市场经济领域、新兴行业、重点地区的恶势力犯罪易发,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车和电子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民间借贷融资领域等;在郊区,涉土地、矿产等资源密集地区、公共交通道路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时有发生;黑恶势力有向农村地区、向基层政权渗透的趋势,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

“黑恶案件影响恶劣,危害严重,个别公职人员参与其中充当‘保护伞’。”蓝向东表示,如陈海涛、张艳超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入党捞取政治资本,凭借基层组织负责人身份非法逐利,不仅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而且侵蚀基层政权,社会危害严重。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纵容包庇,充当“保护伞”,影响恶劣。

暴力性趋于隐蔽“软暴力”特征凸显

“在涉案罪名上,分布集中,逐利性特征明显。”蓝向东介绍,与传统上主要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不同,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更多触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抢劫等侵犯财产类罪名。陈海涛涉黑组织通过赌博、串通投标、虚开发票、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手段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数千万元;杨继宝涉恶团伙抢占村集体土地,使用不法手段敲诈勒索拆迁补偿补助款上亿元,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特征突出。

“暴力性趋于隐蔽,‘软暴力’特征凸显。”蓝向东称,与传统黑恶势力实施“打打杀杀”等直接暴力行为不同,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手段趋于隐蔽,实施恐吓、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成为主要犯罪手段。从审结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来看,单纯实施“软暴力”的案件占七成,单纯使用传统暴力的案件约占两成,“软硬兼施”的案件约占一成。

重点黑恶案件由院庭长任审判长

蓝向东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审结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了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强化“打财断血”,有效摧毁了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此外,注重深挖彻查,推动“打伞破网”取得了新成效。

蓝向东说,“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特征,保持毅力、耐力、定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案件审判、‘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攻克难点、突破短板。”

他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实现“双清零”目标。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专案专办、快审快判,对重点案件要坚持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坚持“一案一策”,全面推进黑恶积案和问题线索“双清零”。在提高办案质量上,坚持公正司法,保持司法定力,贯彻以审判为中心,坚持证据裁判,全面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此外,北京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把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作为主攻方向,做到案件办理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

在加大“打财断血”上,蓝向东称,“要确保穷尽手段、清仓见底。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追缴、没收、退赔和判罚涉黑涉恶财产,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衔接配合,坚决破解‘零打财’问题。切实做好黑恶犯罪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打通‘打财断血’最后一公里,实现‘打财断血’链条全闭合。”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11月5日至1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进驻北京,对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督导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蓝向东表示,要进一步推进中央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全面做好督导“回头看”配合工作。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确保交办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到位。

■数据

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

●截至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5件、涉恶案件114件、涉“保护伞”案件11件。

●一审审结83件345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涉伞案件2件);二审受理46件,审结43件。

●自今年6月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5件,占已结一审案件数的30%。

●坚持依法严惩,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最高刑期25年,重刑率24%。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不认定恶势力6件。

●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2.7亿余元。

●注重深挖彻查,排查移转相关线索480余条,立案40余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79份。

新京报记者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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