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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为何屡禁不止?

川江都市报 2019-11-02 00:38 大字

◎ 黄勇/文 闻扬/图

10月29日,本报同时刊发了两条有关禁渔的报道,一则是两男子非法捕获长江鲟被处罚,另一则是合江5男子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鱼获刑。

如今,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天天都在强调的事情。那么,有的人为什么仍旧要冒着风险去非法捕捞呢?说到底,还是利益的驱使。从消费者到饭店,从买鱼到卖鱼,因稀缺酿就“高价消费”,从而让捕捞者不惜以身试法。

当然,在推行禁渔政策上,从政府监管部门到基层社会各方,也想了不少办法,推行了不少措施,也收到一些效果。遗憾的是,非法捕鱼还是未能彻底禁绝。分析起来,很多工作方面还需努力,一是很多人的保护意识还不强,尤其是基层社会人员中还存在侥幸心态者;二是保护制度不全,涉及到禁渔的各种法律法规还需要细化和完善;三是违法成本不高,相关管理部门更多的是采用没收作案工具和渔获物、处罚金等方式处理,有时候对直接违法人员的打击震慑力度不够,对周边群众的教育警示作用有限;四是管理体制上、职能分工上,还应该充分贯通和联动,让打击力度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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